关于公安备案的通知!

通知:

   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规定,请各单位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;对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公安部备案平台地址:www.beian.gov.cn  


备案流程帮助:http://www.pinluo.com/faq/list.asp?unid=680


咨询电话:028-86263960-6


    成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


    2016. 6. 22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