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系统升级公告

尊敬的用户:
   
    为进一步提高用户体验,我司备案系统已于6月21日由V3.0升级为V4.0版本。升级后主要有以下改进:

1. 从6月22日起北京、四川二省改为电子上传,6月27日起,上海、广东、河北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南、广西等9省市改为核验单电子上传,不再邮寄核验单原件(其他省市仍需寄核验单原件),由此可以极大的提高备案效率、节省备案时间。电子上传核验单的省份提交核验单时系统会收取核验单处理手续费20元(支持在线支付或从主站帐号中转款),节省了快递费用和时间。随着工信部备案系统的升级,预计7月以后绝大部分的省份会改为电子上传方式。

2. 增加了遍布全国的备案核验点,核验点总数超过300家。方便用户就近完成拍照核验、扫描上传身份证、营业执照等操作。核验点的功能由以前单一的拍照改为拍照、扫描上传等一条龙服务。提示:核验点拍照、上传等会取手续费用20元。

3. 增加了在线核验功能,方便用户检查自己提交的备案资料是否正确。短信验证码增加了电话获取通道,避免有时收不到短信验证码的问题。

4. 增加了域名所有者类型检查功能,域名所有者为公司所有的域名不能以个人名义备案,提高了备案的准确性。

5. 因全国范围内即将全面开始电子核验单功能,故取消“核验单库存”功能,不再允许新增“核验单库存”。已经库存的核验单,将继续使用一段时间。如果所属省份改为电子核验单,则已经库存的纸质核验单做废。核验单版本有更新,请以前下载过核验单的客户再次备案时重新下载最新版本。

6. 核验点的申请及管理改为在线系统管理方式。

7. 优化其他备案环节的流程,极大提高备案的效率及一次性通过备案的几率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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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6-21